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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东山南村安置房项目资金疑云:村民指控亿元资金遭挪用侵占

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东山南村,1198套安置房承载着上千户村民的安居梦想。然而,这个原本旨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的重点工程,却因一系列资金问题陷入争议。村民代表指控项目代建方相关负责人及村干部挪用、侵占巨额资金,导致工程多次停工,村民权益受损。

安置房工程背后的资金流向争议

东山南村安置房项目分为海岸明珠(A-G9地块,744套)和悦城花苑(A-G4地块,454套)两个地块,由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开发,代建方为郑某晓(挂靠浙江建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由村民自筹资金,村委会牵头成立34人组成的工程项目部,并设立财务监督小组。

然而,村民代表反映,2013年至2014年间,项目贷款资金3.22亿元发放后,其中1.37亿元未用于工程建设,而是被代建方郑某晓及村委会原主任吴某康挪用至河北固安“浙温服装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某晓持股30%,吴某康之子吴某滕持股4%)。村民称,监督小组曾多次劝阻东厦集团不要将村民建房贷款转入郑某晓海岸明珠项目部账户,但未被采纳。资金挪用导致工程于2014年7月停工,海岸明珠地块停工3年,悦城花苑地块停工5年,村民回迁计划严重延误,工期长达7年才完工交房。

虚增工程款疑云:同一项目两份决算单

更令村民质疑的是,工程结算存在巨大差异。2016年和2017年,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决算金额均为4.05亿元,已得到村委会主任章某奶认可签字。但2017年村委会主任章某奶在没有得到34名代表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重新出具一份5.06亿元的由其本人签字的决算单,两者相差1.01亿元。村民指出,后者涉及虚假联系单、签证单和补充协议,导致每户安置房成本虚增约18万元。

此外,村民还指控项目存在多项不合理支出,包括虚构的“营销费用”626万元和“贴现利息”894万元。村民质疑:该项目为定向安置房,不存在对外销售环节,根本无需营销费用,项目资金来自村民自筹和银行贷款,按规不应产生高额贴现利息。

村民代表曾向乐清市纪委反映,得到的回复称部分款项为“银行贴息”,但相关收款人陈某在接受村民问询时否认收到任何款项。

暴力事件加剧矛盾

2016年10月,项目部出纳虞万里及村民代表向全村公布4.05亿元决算及其他财务账目后不久,虞万里在自己工厂内遭遇暴力袭击,12根肋骨被打断。在住院治疗期间,相关账目被强行转移至郑某晓姐姐郑某微处,导致多余的2亿多元利息被侵占。银行实际利率为0.5%-0.6%,郑某晓却收取0.75%—1.5%,多余的利息应归业主(1198套)所有,2018年全村拆迁时,村民被迫缴纳高额利息才能收房。

多方反映未获实质进展

自2015年起,村民多次向乐清市经侦大队、纪委、温州市相关部门及省级巡视组反映情况,但均未获立案或实质性处理。2025年5月,村民代表向中央巡视组提交材料,城东街道在国家信访局督办14个月后作出答复,但村民认为答复“避重就轻,未回应核心问题”。

村民诉求:查清资金去向,保障合法权益

目前,村民的主要诉求是查清项目资金真实去向,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失地农民的血汗钱。这一事件的最终走向,仍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与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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