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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入股协议纠纷引争议 关键证据真实性受关注

2010年夏天,贵州润达油品公司的两位创始人颜克华、谢忠林与同村村民杨某国签订了一份《入股协议》,约定杨某国出资35万元合伙经营,合作期限两年。然而,这份看似普通的商业协议,却在六年后引发了一场复杂的法律纠纷,甚至牵扯出“庭审笔录疑似被修改”“关键证据消失”等争议。

合作变纠纷:资金往来各执一词

据颜克华、谢忠林所述,杨某国实际仅转账25万元入股款,并在2012年通过借款、车辆变现等方式收回26.9万元,双方本应无债务关系。然而,2016年,杨某国却手持一份2012年9月签署的《借据》和《资付借条》,将二人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主张30万元债权。

颜、谢二人坚称,这两份文件是杨某国以“办理银行贷款需手续证明”为由骗取签署的,实际并未发生借款行为。他们提供了多份银行转账记录和《收款收据》,其中一份由杨某国签字的收据显示,他曾书面确认“尚欠公司25万元投资款”。然而,这些材料在一审中未被采纳。更令二人困惑的是,他们当庭提交的9份证据原件均未被归入卷宗,仅退回的一份收据“纸张破损,签字处被撕毁”。

庭审疑云:笔录异常与“空白签名页”争议

案件进入二审后,颜克华、谢忠林发现,一审卷宗中的庭审笔录与他们的记忆存在严重出入。颜克华指出,庭审实际进行不到3小时,但卷宗中却出现了21页笔录,且“只有最后一页有签名”。

此外,二人回忆称,法官曾要求他们在多张空白签名页上按手印,理由是“用于鉴定检材”,但后续并未启动任何鉴定程序。

一份被质疑篡改的协议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一份《划分协议》。颜克华提供的材料显示,该协议实际签署于2014年,却被编入2013年的一审案件及2016年的关联案件中,且从未经过当庭质证。

代理律师争议与录音证据

2017年,颜克华经法院推荐委托律师黄某作为代理人,但事后发现黄某与对方当事人存在关联。一段录音显示,黄某将颜克华2016年答辩状的部分内容断章取义,伪造为“自认”表述。更令人意外的是,这份被修改的答辩状复印件竟成为2016年审判的依据,而原始答辩状因法庭对质揭露问题后未被提交。

司法监督受阻与“和解协议”疑点

当颜克华、谢忠林申请司法监督和笔迹鉴定时,相关部门以“不鉴定诈骗人名字”为由拒收证据。在当事人坚持提交后,一份所谓的“和解协议”出现。据其指控,穆某涉嫌伪造罗某红的"和解协议",而该协议直至2024年调取案卷时才被发现。

此外,一份本应2021年下发的文书被倒签至2020年,而法院2020年第1073号裁定书被上级法院再审庭当庭认定为伪造。

庭审录音揭示矛盾点

2016年9月30日的庭审录音显示,法官在询问证人时存在引导性提问:

当杨某国承认收取颜克华7万元修房借款及7.2万元预支利息时,法官突然追问“16.9万是否公司款”,杨某国回答“是润达公司代还银行”后,法官未要求提供证据;

被问及资金交付方式时,杨某国称“忘了”,法官未予深究;

最终形成的21页庭审笔录被质疑存在多处修改痕迹。

背后疑点:公司解散期间的“虚构账目”

案件背后还涉及更大的经济纠纷。2013-2014年公司解散期间,案外人罗某红等人被指通过伪造“会议记录”虚构账目,诱骗颜克华支付所谓“利息”。经查证,该公司当时仅剩一名员工整理账务,所谓“旧账”并无实据。

当事人控诉:十余年维权路与家庭悲剧

“他们毁掉的不仅是我的事业,还有我母亲的生命!”颜克华表示,漫长的司法纠纷导致其母亲含恨离世,已致公司直接损失近200万元。他手中仍保存四个庭审的原始证据(除一份被毁的《情况说明》外),请求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法官及杨某国伪造证据问题,复查判决证据真实性及程序合法性,并公开未采纳的鉴定结果。事件后续进展我们将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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